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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信息来源: 泰州社科联、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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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泰州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5〕29号),进一步加强泰州新型智库建设,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两聚一高”新要求,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努力建成立足泰州、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新型智库体系,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谱写好中国梦泰州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智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立足泰州市情,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泰州特点、时代特征。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

——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积极建言献策,科学探索符合泰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平等讨论,创造有利于智库发挥作用、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公益服务导向和非营利机构属性的要求,积极推进不同类型、不同性质智库的改革和建设,科学界定各类智库的功能定位。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促进各类智库有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智库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新型智库体系,推出一批具有决策影响力与社会公信力的标志性智力成果,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决策咨询队伍,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重要功能。

二、重点任务

着眼统筹管理、协调合作、各负其责、资源共享的要求,发挥自身特色与优势,形成以一个决策咨询委员会为统筹、一批市决策咨询顾问为引领,五大重点新型智库为主体、六类智库创新发展的“1+1+5+6”泰州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四)成立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泰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而建立的咨询研究管理协调机构,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前瞻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论证,负责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顾问的推荐和日常联络服务,负责市级课题发布、成果评价、成果运用、政策评估、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等决策咨询相关工作。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由市决策咨询顾问,市级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及高校等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资深研究人员组成。市委常委、秘书长担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社科联、省社科院泰州分院合署办公,承担日常工作。

(五)聘请一批市决策咨询顾问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聘请一批高层次专家为市决策咨询顾问。市决策咨询顾问承担全市重大问题的调研、咨询工作,以及课题立项论证、研究指导、成果评价等学术性事务,引领并参与智库建设,协助总结推广“泰州经验”和“泰州模式”。

(六)打造五大重点新型智库

结合泰州实际,按照新型智库的要求,成立泰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泰州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泰州城市建设研究中心、泰州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泰州生态建设研究中心。五个研究中心在市决策咨询顾问的指导下,整合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高校及社会等各方研究力量,选准研究方向,组成专家团队,以课题研究为纽带,长期跟踪研究事关泰州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研究任务。

(七)促进六类智库创新发展

促进党政部门智库决策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党政部门智库要围绕省、市中心任务与重点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形成权威引导机制,成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平台。人大和政协要加强智库建设,开展符合各自特点的立法、监督、咨政、议政等研究。

促进社科联院和党校行政学院智库创新发展。市社科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引导全市各类社科研究组织特别是社科类学会(研究会、协会)强化决策咨询服务导向,鼓励更多的优质社科资源向智库建设集中,把全市社科界建设成为决策咨询的强大智库。省社科院泰州分院要深化对区域发展的研究,充分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优势,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专业高端的决策咨询服务。支持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把智库建设纳入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决策咨询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促进高校智库发展完善。深化高校智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优质资源,建设一批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实验室、软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建设一批区域问题研究基地,着力打造一批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的新型智库。

促进科技创新型智库有序发展。发挥市科协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不断探索提高科协系统决策咨询能力新方法、新途径,打造科协系统决策咨询品牌,在我市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使其成为党委政府倚重、社会信任、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高水平科技智库。泰州大健康产业研究院、泰州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研究院、泰州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等三大产业研究院、中科院泰州中心、省农科院泰州农科所(市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重研究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提出咨询建议,开展科学评估,进行预测预判,促进泰州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促进行业企业智库有序发展。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兴办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智库,围绕企业改革、结构调整、产业规划、技术方向、产业政策、重大项目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促进社会智库规范健康发展。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规范与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智库,确保社会智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三、管理机制

(八)构建完善组织管理机制

研究制定《泰州市新型智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智库发展内部管理机制、行业内监督机制、第三方评估与认证机制,构建科学的智库评价机制与评价体系,引领新型智库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九)构建完善研究运行机制

鼓励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推进智库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要健全课题招标或委托制度,加强对市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规划、统筹和管理,建立研究课题发布平台,提高重大问题研究的组织化程度,为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活动提供方向性指引。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透明的立项机制,建立长期跟踪研究、持续滚动资助的长效机制。

(十)构建完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

建立全市智库成果收集整理、审核报送、成效反馈制度。积极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通过专报、快报等内部刊物以及现代通信手段,依据成果所属领域、重要程度、涉密情况等因素,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送,提高转化效率。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定期编辑出版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系列丛书。坚持内外有别,对党委和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和涉及国家安全、科技机密、商业机密的智库成果,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发布。对不宜公开的智库成果,建立健全内部报送、参考和运用机制。

(十一)构建完善成果评价激励机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对智库研究成果进行独立性、权威性评估和认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要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构建用户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指标体系。评选 “泰州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将评选要求与标准体现到课题研究、政策咨询、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各个方面,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十二)构建完善智库交流合作机制

加强泰州新型智库成果对外交流和传播平台建设,定期举办泰州智库高层咨询活动,发挥智库在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中的独特优势,提升我市智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建立与省内外知名智库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省内外智库平台对话,更多地与省内外著名研究机构共同合作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提升泰州统筹利用省内外各类智库资源和专业人才的能力。规范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学习借鉴国内外智库的先进经验。

四、制度保障

(十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置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查阅场所,发挥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统计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及时汇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各区域、各行业相关信息,搭建互通互联的信息交流发布平台,为决策咨询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十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

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探索建立决策部门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

(十五)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

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探索政府内部评估与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模式,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十六)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稳步推进提供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满足政府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决策需求。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购买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五、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智库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地位和作用,把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智库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新型智库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全市新型智库建设的协调指导与管理服务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市新型智库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十八)加强智库建设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建立智库建设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市财政预算安排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及五个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经费,整合并扩大现有“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专项资金规模。落实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智库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实施泰州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培养规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具备较高水平、代表泰州形象的智库领军人才和青年杰出人才。推动党政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鼓励和支持有较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的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与智库研究工作。建立完善智库专家到党政部门挂职机制,推荐决策咨询成果显著的智库专家,打破体制壁垒与身份障碍到党政部门和基层单位任职。深化智库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探索有利于智库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加强智库专家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保密纪律意识,积极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贡献聪明才智。

(二十)加强智库建设宣传推介

加大对新型智库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形成重视智库、发展智库的氛围。着眼壮大主流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依托市内外主流媒体,大力传播和推介智库研究的优秀成果,不断放大智库在研判形势、阐释理论、解读政策、引导公众、疏导民情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让智库更好地传播资政好声音,集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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